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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150名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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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长清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学位。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的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得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15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5日11:00—6月8日11: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5日11:00—6月9日11:00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幼儿园岗位组。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笔试的网上缴费,笔试费40元。逾期未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将减免证明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6月9日11:00前发送到cqqjtjrsk@jn.shandong.cn。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16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含诚信承诺书),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核减取消和调剂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招聘岗位组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对于定向岗位的招聘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至同一招聘单位的A岗位上使用。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组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组的机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核减取消和调剂招聘计划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学前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6月18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组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组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应聘者本人可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自行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的次日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可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查询是否取得下一环节资格。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纳面试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对因弃权和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内容(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考场内设置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现场提交除由本人签字的《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含诚信承诺书)原件以外,还需提交以下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①本人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④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者,同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⑤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交退伍证、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附件3)。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岗位组按照招聘岗位组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岗位组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考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对因弃权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名单和考试总成绩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阶段因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

  (二)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七、确定招聘单位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果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不按规定要求的时间、程序参加选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将已选择确定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济南市长清区教师招考的公告信息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中统一发布。网上报名及考试成绩查询指定网站为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后续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等环节,均须用到笔试准考证)。

  3.在此次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0531-87229014

  招考监督电话:0531-8722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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